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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在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上有哪些新举措?

时间:2017-06-29 | 点击次数:1308次

培训质量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生命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围绕全面提高培训质量提出系列新举措。

一是坚持按需施教。强调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律,以组织需求、岗位需求为主导,兼顾干部个人需求,把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需要结合起来,分类分级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单设一章,就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作出规定,并明确提出引导和支持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创新。强调要根据内容要求和干部特点,综合应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教学方法,切实增强教育培训效果。

三是加强能力建设。在培训机构建设上,强调要以教学为中心,深化教学改革,坚持开放办学,完善培训内容,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提高教学水平。在师资队伍建设上,明确提出要建立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和实践锻炼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在课程教材建设上,要求建立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开发和更新机制,建立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教材体系等。

四是严格考核评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构建了系统完备的评估体系,从考核评估的主体、内容、方法和结果使用等方面,对培训机构、项目、课程和学员学习情况的考核评估分别提出明确要求。这些规定,覆盖了干部教育培训各个主体、各个环节、各个要素,把这些举措落实好,将有助于更好地实现干部教育培训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相统一。

浙江大学依托中组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浙江大学基地、人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等平台,全面对接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各省(区)、市相关党政部门以及重点行业、企业的培训。2009年,浙江大学成为中组部和教育部在全国高校中设立的13个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之一,2010年,浙江大学把历史最悠久、“小西湖美称”的华家池校区规划为继续教育基地和干部教育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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