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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课程

黑龙江法院系统高层次审判人才培训班在浙江大学举办

发布日期:2018-06-19 点击次数:461次

       浙大培训快讯:6月4日,“黑龙江省法院系统高层次审判人才培训班”在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顺利开班。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华菊,黑龙江省法官学院副院长李洪波,全国干部教育培训浙江大学基地副主任、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兼纪委书记周兆农出席了开班式,黑龙江省法院系统的100名高层次审判人才学员共同参加了本次培训学习。

       周兆农代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浙江大学基地和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向远道而来的黑龙江省法院系统的各位学员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浙江大学的发展历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情况,他希望学员们在浙大学习能有所收获,并预祝此次培训班圆满成功。

       李华菊表示,举办本次培训班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省法院高层次审判人才业务能力与法治素养,保证正确履行职责,提升审判实效。同时,李华菊对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精心安排表达了感谢,并向学员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端正学习态度,转变角色,排除干扰,全身心投入到学习培训中去;第二加强交流学习,希望大家抓住在一起培训的有利契机,相互学习、多作交流,取长补短、互促互进,实现共同提高;第三严守学习纪律,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请假。要按时集合,听从指挥,统一行动,彼此关爱,营造一个团结和谐的学习氛围,自觉树立法院系统干部的良好形象。

       11天的培训安排采取课堂授课与现场教学、交流研讨等相结合的形式,围绕培训主题有针对性地开设了“公司法解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依法行政”“十九大精神及2018年‘两会精神’解读”等专题讲座,还前往嘉兴南湖红色教育基地进行现场教学,学习“红船精神”,重温入党誓词。

       培训班于6月14日举行了简短的结业式,黑龙江省法官学院院长王君出席了结业式,来自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农林庭综合组长任莉志代表全体学员发表了学习感言。王君表示,在全体参训学员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法官学院、浙江大学多方的共同努力之下,培训班取得了圆满成功,完成了培训目的,希望全体学员能通过本次培训学习,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切实提高全省法院审判工作和实效。

浙大继续教育学院西北东北区培训部  吕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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