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 浙江大学《生态环境法典》理解与适用研修班

更新:2026-07-01 访问量:19次

浙江大学《生态环境法典》理解与适用研修班

2026招生简章

【课程背景

       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正式实施。作为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全球首部生态环境法典。该法典共分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及法律责任五编,共计1200余条,其颁布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迈入新阶段,将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统一的法治根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法典立法精神、核心制度和使用规则,破解执法、司法、企业合规中新旧法衔接、规范冲突、责任认定等实践难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特举办《生态环境法典》理解与适用研修班,帮助生态环境部门、司法机关、企业及法律服务人员吃透条文、掌握要点、规范适用、防范风险,为法典全面落地实施提供专业能力支撑,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法治实务能力。

【研修对象】

企业法务总监、合规官及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环保社会组织中专注于环境与能源业务的律师、研究员等。

【课程模块】

    1、《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及其重点问题评注

    2、《生态环境法典》背景、总则编和污染防治编新亮点

    3、《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低碳发展编解读

    4、《生态环境法典》的法律责任体系与执法实务

    5、企业环境资源案件刑事追责风险与危机应对

    6、企业环保违法典型案例及企业环境合规建设

    7、 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务

【拟邀师资】

曹  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环境法教研室主任

钭晓东: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浙江大学光华环境资源能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何香柏: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理事,浙江省环境法学会副会长

王飞儿:  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环境污染防治研究所副所长。主要从事环境规划与管理、流域水环境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研究工作。

刘处长: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调研员

叶队长:  浙江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刑事指导支队长,三级高级警长

江法官:  二级高级法官,曾担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研究室副主任,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胡检察官:  浙江省法学会环资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检察业务专家,从事一线办案20年,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师资、浙江省生态环境培训师资。入选全国公益诉讼人才库、浙江省中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

【研修时间】

2026年8月7、 8、 9三天  

  (周五周六周日三天两晚)

     注:根据实际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费用相关】

培训费:4500元/人

报名确认后,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培训费,可通过以下方式缴纳。

       直接汇入浙江大学账户:
       开户名称:浙江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杭州浙大支行

       开户账号:3766 5836 0850 
       备注:姓名+浙大环境法典研修班

       在汇款后将汇款底单截图发送给招生老师。

【证书相关】

完成规定课程,颁发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报名流程

在线报名→审核入学资格→发放录取通知→缴纳学费→注册报到→开学仪式

在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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